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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建设实施意见
2017-09-26 09:41  

宿舍文明建设推荐实施意见

宿舍文明是校园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是引导学生文明修身、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结合学校关于推进宿舍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宿舍文明建设,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宿舍文明建设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和教育服务学生成才的重要举措。立足学院实际,面向每名同学、每个宿舍、每个班级,坚持“制度主导、学院引导、服务学生、真抓实干”的原则,实施“奖惩并举、逐步推进、全面覆盖、跨越发展”的思路,大力推进全院学生宿舍文明建设,为学生成长成才、厚身厚德创造条件、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参照学校关于文明宿舍评级标准,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材料文明宿舍标准(见附件)。学院宿舍文明建设目标是坚决消除“差”级(低于60分)宿舍,坚决控制“中”级(60—80分)宿舍在15%以内,坚决实现全院宿舍优良(80-100分)率85%以上,学生宿舍整体文明程度大幅度提升,逐步实现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和谐、稳定的高度统一。

三、推进方式

1、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学院学工办、学生会联合组成检查小组,每周二下午定期对全部宿舍实施检查,每次检查对宿舍打分(百分制)。除此之外每周在其他时间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宿舍数量不低于宿舍总数的50%。

2、实施检查结果公布制度。学院每周以“红头”公告通报最近一周宿舍检查结果,对宿舍公布内容包括整体检查成绩和卫生等级;对学生主要公布成绩排名的前列30名、末尾30名(注明存在问题)以及“奖惩措施”中第二款规定的内容。

3、文明宿舍检查结果评定。宿舍和学生的最终检查等级由定期检查成绩和不定时抽查成绩两部分组成,宿舍等级遵循“最低”成绩原则,学生成绩按平均成绩计算。

4、合理使用宿舍检查结果。检查结果纳入学生期末综合测评考核,并作为学生个人评优、入党考察(转正)、奖贷补助以及个人荣誉等评选的重要参考,并作为优秀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等集体荣誉评选的主要参考指标。

5、实施宿舍文明建设表彰。学院每学期召开宿舍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宿舍和班级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四、奖惩措施。

(一)对学生的奖惩

1、对累计三次以上荣获“优”级的学生在“奖、贷、助、学、免”上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权,在党员发展、研究生推免等问题上优先考虑,在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评选上予以倾斜。对累计三次以上获评“差”级的同学将取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资格。

2、对获评一次“差”级的学生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三次获评“差”级的学生给予院级警告处分并放入学生本人档案,对于连续三次以上“差”级的学生予以校级处分并放入学生本人档案。上述两种情况下,在毕业环节的《毕业考核表》中学院意见一栏鉴定结论为“一般或较差”。对连续三次以上荣获“优”级的学生学院予以通报表扬。

3、对以下几种情况宿舍等级为“差”并对具体责任学生予以院级以上处分(视情节而定),主要是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存放有毒物品、刀具、木棒、烟花、炮竹等危险物品;发现香烟、烟头等情况。

4、每荣获一次“优”级的学生对其期末综合测评加1分,每获评一次“差”级活动分扣2分,扣完为止。对学期末综合评定为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获评“差或中”级学生除外)期末综合测评在个人获得加分基础上每人再加2分;综合评定为“样板宿舍”和“标准宿舍”的宿舍成员(获评“差或中”级学生除外)加5、3分;综合评定为“差”级和“中”级的宿舍成员每人扣除5、3分。

7、每学期评选学院“宿舍文明建设先进个人”50名,综合学生整个学期宿舍检查成绩确定,给予颁发证书和物质奖励,并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中的优惠政策。

5、对于担任学生会干部、班委的同学将在上述基础上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者撤销职务处分,并将在定期公布的结果中予以注明。

6、学生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必须首先保持好自身宿舍卫生达“优”并带动本宿舍整体达到优良标准。对于出现上述情况的入党积极分子不予发展,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正式党员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乃至党内处分。

(二)对集体的奖励

1、对宿舍的奖励。学院在优良宿舍的基础上设置“文明宿舍”40个,分为“样板宿舍”和“标准宿舍”两个等级,具体根据学期检查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学院给予悬挂奖牌和物质奖励。

2、对班级的奖励。学院设立“宿舍文明建设”先进班集体(根据优秀宿舍数量确定)。学院在优良学风班、校级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评选上着重考虑,在奖、贷、补、助等名额分配上予以倾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宿舍文明建设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紧迫性工作,关系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长期抓、抓长期。学院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大力营造“宿舍文明、快乐学习、健康生活”的浓厚氛围。

2、广泛宣传,扎实推进。学院关于宿舍文明建设的意见目标明确,要求具体,责任清晰,奖惩到位,各团支部要结合实际开动脑筋、精心组织,尤其是要紧紧围绕优秀宿舍标准,立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来巧设载体、用心规划,着力打造一批“模范样板、文明优秀”的文明宿舍品牌。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学院各年级宿舍文明建设将由各年级辅导员具体负责落实,并纳入辅导员工作考核。各团支部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和抓手,本着“高度负责、加强引导、务求实效“的原则,选准切入点,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本意见适用于材料与科学工程本科四个年级,研究生不参与意见实施,具体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宿舍要求标准

(一)地面要求

1、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床下鞋子、脸盆等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整齐排列;

3、地面其他物品排列有序。

(二)门窗要求

1、门窗上无污点、脚印及球印,玻璃明净,无乱贴乱画;

2、窗台和暖气片上干净无杂物。

(三)床铺要求

1、床面干净平整,被子折叠整齐;

2、床上、床头及周围物品摆放整齐、无床围子现象;

3、被子朝门的方向摆放,枕头与被子对放。

(四)自习桌要求

1、桌面干净;

2、桌面上物品摆放整齐;

3、方凳与桌子统一摆放整齐。

(五)室内面貌要求

1、不乱贴、乱涂、乱划;

2、室内无异味,无卫生死角等;

3、书架的书本排列整齐,其它物品摆放整齐;

4、不乱挂衣服、钉钉子、拉绳子。

(六)阳台要求

1、干净无垃圾;

2、无污迹;

3、不乱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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